2007年10月24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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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版:实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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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查资质的责任 不该让农民工担
李甘林
一名工人在珠海修建民房时,不慎从4层楼顶摔下受伤。在承包人突然失去联系后,该工人的医疗费也没了着落。当地一位律师由此提醒农民工们,最好选择有建筑资质的工地和工程队干活,避免维权困难。
此番提醒虽是出于善意,但总给人一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感觉。在现实生活中,让急于谋生的农民工去审查雇请者资质的法子很难实行。我认为,负有审查建筑施工队或发包方资质之责的,应是当地建筑施工管理部门,而不是农民工。要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,有效防止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,主管部门的责任不可推卸。